对于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我国继承法有明文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司法解释对遗嘱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如果想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有效,遗嘱见证人必须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这三类人。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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