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股东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不影响。所谓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出资额。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出资只是股东的主要义务,违反出资义务不出资或出资不实并不直接导致股东资格的灭失,故出资瑕疵股东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知情权应当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