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一般情形下,儿媳并不具备法定的
赡养公婆的责任。赡养责任主要由子女及其配偶来承担,子女是
第一顺位的
赡养人。
然而,倘若儿媳在丧偶后依旧与公婆一同生活,并且在生活方面给予了公婆照料与帮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就会形成事实上的
扶养关系,儿媳或许就需要承担一定的
赡养义务。
不过,这并非是绝对的法律条文规定,具体状况得依据实际情形以及相关
证据来进行判定。倘若公婆处于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儿媳基于善良风俗等因素可能会自愿承担赡养责任,但这并非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总之,一般来说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会让儿媳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