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你问的应该是刑事拘留后案件多久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而不是分配到检察长个人,这中间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第一,公安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一般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七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合计最长三十七天。第二,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两个月,复杂可依法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退回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最多两次。第四,检察长、检察官是办案组织,案件按流程分配,不存在特意分配给某人的问题。实务建议:家属在拘留期就应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涉嫌罪名和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三十七天黄金期尤为关键,越早介入越能争取不捕或轻处理。别轻信花钱找关系,依法辩护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