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以下情形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人: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具有共同意思表示而背负的
债务;因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背负的债务,像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运营夫妻共同的事业等所产生的债务。在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重点在于债务的用途是否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倘若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并且没有用于上述共同目的,一般不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若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