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方式。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且在处理财产时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来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
(四)若一方在重婚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五)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能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