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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情形都有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主要情形如下:其一,把本单位资金拿给本人或他人去进行非法活动,像赌博、走私这类;其二,即便没有进行非法活动,但挪用资金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还没归还;其三,虽然没超过三个月,然而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比如用于投资、购置房产等。要留意的是,“数额较大”通常指挪用资金在一万元到三万元及以上。另外,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有前述行为,会依照贪污罪的规定来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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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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