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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挪用公款罪并非以非法占有为其目的。此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像进行非法活动,或是挪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是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等行为。该罪重点在于对公款的擅自挪用,而非将公款占为己有。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去赌博、炒股这类营利活动,或者挪作他用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等情况,都构成挪用公款罪。倘若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意图,那就可能构成贪污罪等其他罪名
最新修订: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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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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