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离婚后补课费的承担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要是补课费是因为子女的教育需求,并且是用于提升子女学业等合理的方面,一般能认定为和子女
抚养有关的费用。
按照法律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得负担子女的必要费用,像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之类的。
所以啊,如果前夫有经济能力,并且这个补课费确实是必要的,那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部分。
然而,要是补课费不是合理的教育支出,比如是用于课外兴趣班,而且超出了一般的教育范围,前夫可能就不需要承担了。
得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从而确定前夫是否应该承担补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