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通常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而房屋继承则涉及个人财产的分配。首先,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您是宅基地的共同使用权人,且没有分户,那么在父母去世后,您有权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其他当事人已经另批宅基地并建房,理论上他们不应再享有原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次,关于房屋继承,如果法院在处理继承案件中没有依法让您获得应得的房屋份额,您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案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对于“一户多宅”的问题,如果其他当事人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依法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