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向外借款,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晓。
通常来讲,这样的借款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的那一方能够提
起诉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要是借款没有用在这些方面,并且另一方也不知情,那么此
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借款方的
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不用承担还款的义务。
在进行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
证据来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实,像
借款用途的相关凭证之类的。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以此来确定是否支持起诉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