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第一顺位继承人和
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存在了,通常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类第三顺位继承人来
继承房产。
继承开始之后,先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要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没有的话,才轮到第三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各个继承人的范围以及顺序,接着让各继承人一起协商来确定房产的分配方式,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让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一定要留意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要求,以此来
保证继承过程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