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里,倘若
被害人不做
伤情鉴定,便有可能对
案件处理造成影响。
从
侦查机关这边来讲,他们会竭力劝说被害人去做伤情鉴定,因为这是判断案件性质(像轻微伤、
轻伤、重伤之类)的重要
证据。
要是被害人无合理理由而拒绝配合,侦查机关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进行判断,然而可能由于缺乏关键证据,而无法确切认定
犯罪嫌疑人的罪责程度。
对于被害人自身而言,自行放弃做伤情鉴定,可能会致使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维护,例如在后续要求
民事赔偿或者追究
刑事责任时,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
要是因为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做,就应当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并说明情况,等条件允许时尽快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