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欠钱不还时,诉讼费用的负担有相应原则。
通常,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毕竟是败诉方的行为引发了这场官司,让他们出钱合情合理。要是胜诉了,胜诉方可以让法院退还之前交的诉讼费,然后由败诉方直接把钱交给法院。
但有时候会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这时,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用。
要是当事人自己达成和解,或者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了协议,诉讼费用怎么分担,双方可以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那就由法院决定。
另外,如果原告起诉后又申请撤诉,并且法院同意了,案件受理费就由原告出,但会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花了多少收。要是被告提出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和这个案子有关的诉求,法院决定一起审理的,他们的案件受理费会分别减半。
总之,诉讼费用最后谁来掏,得看案件实际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