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
卖方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行使权利要求对方持续执行
合同义务。
然而,其具体操作及后果的判定,需基于实际情况的综合评估与比较。
首当其冲,应审慎思考合同的履行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具备可行性及必要性。
若合同标的物确切存在并且能够顺利交付,那么持续执行这条规定便不会导致任何形式上的不公待遇,故通常可提议维持原状进行。
其次,对于
违约行为的具体
类别以及程度亦应纳入考量范围。
对于虽有违约事实,但并未产生实质影响的轻微事件,或许并不足以支撑强制性持续执行;反之,倘若违约行为极其严重,那么此类请求便更具被认可的可能。
此外,法庭亦要充分考虑到持续
履行合同生效是否会为买卖双方带来过重的经济压力或者
财产损失。
若此情形下,继续履行义务的代价过于高昂或者对其中一方的权益构成严重威胁,法院可能选择采取其他补救方式,例如
赔偿损失等措施。
总的来说,购销关系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应当依据具体情境仔细斟酌处理,以期达到最合理、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