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吵闹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干扰单位正常运作的情节。
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凡以行为干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顺序,导致其无法正常开展各类工作及其业务活动,以及使之未能正常进行诊疗服务、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但损害程度尚未达到严重程度者,可予以警示或处以罚款二百元以内;如果情况较为恶劣,如采用
暴力方式、多次发生吵闹行为且经劝告无果等等,那么还可能会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对于具体的行为性质及相应的
处罚措施,需要结合吵闹行为的方式、程度、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来做出综合性的判断与裁量。
总的来说,在公安局这样的执法机构场所进行喧哗吵闹无疑是既违反法律又不合时宜的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