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除了合同之外的约定事项,在特定条件吻合之际同样具备法律效益。
例如,倘若此类承诺乃是由一方主动提出,而且对方基于此承诺对相关事宜形成了充分信任,进而因主观上的错
误判断而采取行动导致自身利益遭受损害,那么此刻此类承诺便有可能构成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允诺禁反言”。
然而,若此种承诺的内容触犯了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背离
公共秩序及善良道德,又或在形式方面未能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成立要件,如缺少明确的意思表示等,那么这类承诺很可能无法获得法律认可。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全面考虑承诺的表达方式、发生场所以及针对的对象等多重因素,以便准确评估其
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一刀切的结论,而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