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在看守所半年了还有释放的可能吗

在看守所半年了还有释放的可能吗

在押人犯在拘留所中的羁押期长达半年之际仍然有获得释放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的出现取决于案件的诸多细节及其相关证据是否已经充分到位。
倘若负责查处的机构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并无实质性的犯罪事实发生,抑或是犯罪证据存在不足之处,并不满足起诉的要求,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决定撤销此项诉讼,进而使涉嫌人员得到释放。
另外,如果嫌疑人身为被告的种种举动并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相应标准,并且他们身上还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由,比如犯罪情节极其微小、面临重大立功他表现等,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或许会被更改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最终得以自由身。
然而,若是证据确凿有力,且犯罪事实一清二楚,那么被起诉甚至接受审判就有可能成为他们在下个阶段刑事诉讼中所需要面对的情况。
具体情况的判断,是需要我们综合全案所有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
最新修订:2024-10-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