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拘留期为 10 天的情况,其计算方式是自公安机关下达拘留决定之日始计,直至该日期(即第十个自然日)满为止。
以举例来说明,倘若某嫌疑人在 1 月 1 日收到了拘留决定,那么他的
拘留期限将持续到 1 月 10 日为止。
在此需特别向您说明的是,拘留期间所涵盖的
法定节假日也应当计入拘留期限之内,而非因节假日而予以顺延。
在拘留期间,
被拘留者有权享受一系列基本权益,例如得到适当的饮食及休息环境,以及与家人、律师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等等。
若对拘留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