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斗殴事件而受到
治安拘留惩罚的人士,其
拘留期限通常介于 5 天至 10 天之间。
若行为比较轻微,通常会被处以 5 天以内的
拘留。
而对于涉及结伙
殴打他人或实施其他更加恶劣行为的情况,可能会被处以 10 天乃至 15 天的拘留。
然而,具体的
拘留时间长短是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打架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
当事人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等进行综合权衡的。
倘若被处分者对
行政拘留惩戒决定持有异议,则可以寻求进行
行政复议,甚至对该决定发起
行政诉讼。
在此期间,被处分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暂缓实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判断认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时,可以批准被处分者或其
家属提出的
担保人,亦或是依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
保证金,从而使行政拘留的判罚决定得以暂时搁置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