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继续履行”,这意味着违约方必须依照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内容继续履行完他们应该承担的所有义务。
其次,是“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对受损物件进行维修、替换或者重新制作等等。
接下来,“
赔偿损失”也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它既包括因违约而导致的直接
经济损失,也包括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损失。
此外,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
违约金额,那么违约方还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当然,“适用
定金罚则”也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个重要途径,倘若给了
定金的那一方未能按期履行他们在合同中的义务,便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他们的约定,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至于究竟选择哪一种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
法规,并且还要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提出违约责任主张的一方需要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
违约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
损失程度。
总的来说,违约责任的承担目的在于填补守约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以此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以及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