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
违约金乃
违约责任之普遍承担方式之一。
违约金具备补偿与惩罚双重属性。
其补偿性源自于对守约方由于违约而遭受之损失的弥补;惩罚性则代表了对
违约行为的一种严厉的警戒。
在法律实践之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往往由
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设定。
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要求进行相应增加;反之,如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当事人亦有权请求裁决适当降低。
此外,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必然以实际损失的产生为先决条件,然而当违约金无法完全覆盖损失时,守约方可寻求补偿损失的
救济途径。
总之,支付违约金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及维护交易秩序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