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诈赌案件中现场
证据缺失的情况,
立案的确存在一定困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法立案成功。
要想立上案来,首先必须具备
犯罪事实确凿的初步证据。
尽管缺少了现场证据,若是还有其他能够互相佐证的关联性证据,例如受害者陈述、
证人证词、资金流动记录以及通讯记录等等,同样可以铸就出一条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从而指向诈赌
犯罪行径的真实性。
然而,由于此类案件往往只有言辞性的
间接证据,直接的实
物证据较为匮乏,因此案件的证实力相对薄弱。
面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会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包括
报案人的信誉度、证据的关联性与可靠性等等。
倘若证据明显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会先行展开初步调查,待收集到更为充分有力的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