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证据不足释放”,主要是指公安局在
侦查阶段由于缺乏充足的
证据而采取
拘役缓期执行、
监视居住等人性化处置措施,或者直接撤销
立案。
若采用了人性化处置措施如拘役缓期执行、监视居住,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
一旦获得了新的有力证据,足以证明
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该案件将会重新进入
司法程序进行审理。
反之,如果选择撤销立案,则意味着公安局认为现有的证据尚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
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将就此终止。
然而,如果日后发现新的证据能够证明
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仍然可以重新启动侦查程序。
总而言之,证据不足释放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公安局会依据后续的证据情况来决定下一步的处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