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正式
批准逮捕之后,
侦查羁押期限在到期时,针对相应案件的实际情况,需要采取多种处理手段。
倘若案件所拥有的确凿
证据已经完全充足,那么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相关
案卷材料
递交至检察院,由其负责进行进一步
审查起诉工作。
然而,假如证据仍然存在欠缺,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对原有的
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等形式。
此外,如果
侦查机关认为案件尚有继续深入调查的必要性,则必须经过上级检察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如果侦查机关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在
期限届满后及时做出
处理决定,那么
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
申诉,请求对侦查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总而言之,所有的操作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