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使
代位权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必备条件:第一,
债权人针对
债务人的债权须为合法且已届满清偿期限。
这就要求
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合法,且已到达应当偿还的期限。
第二,债务人有义务且能够行使其到期债权,但却未能积极履行此项责任。
换言之,债务人应当行使并能够行使其到期债权,但却未采取任何行动。
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权利并不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债权人便无法行使代位权。
第四,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其个人的债权。
例如,基于
抚养、抚养、
赡养以及
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均不得
由他人代位行使。
综上所述,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时,债权人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