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依法实施
刑事拘留的人员来说,从公安机关依法下达刑事拘留决定的那一刻起,即开始计算为期37天的
拘留期。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会将其理解并视为从《
拘留证》所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这37天的
拘留期限包含了公安机关拘留的最长期限30天,以及人民检察院对
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所需的7天时间。
然而,请务必注意,如果在这37天之内,人民检察院未能
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在接收到相关通知之后,立即释放该名
犯罪嫌疑人,同时也需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反之,如果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此案便将按照既定的
刑事诉讼程序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