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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通常情形下,羁押期限始于刑事拘留当日予以起算。
然而,因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之强制措施之后,法定的羁押期限即已正式展开运作。
然而,若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新罪名方面有着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则需自新罪行被发现之日起,依此为起点再度计算羁押期限。
此外,犯罪嫌疑人若未透露其真实姓名与住址,且身份尚待确定时,羁押期限便应当从查清犯罪嫌疑人家属之日开始计算。
再者,若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及法院的审判环节期间,案件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或者变更管辖权等事项,那么羁押期限亦将因此而有所调整。
总的说来,关于羁押期限的精确计算方式颇为繁琐,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量,方能做出准确判断。
最新修订: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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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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