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凡年满16周岁之人实施任何
犯罪行为均须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对于年龄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者,若触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重伤或死亡、
强制猥亵、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严重罪行时,亦须对此类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刑事法律代价。值得注意的是,年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之
未成年人,仅对犯故意杀人或
故意伤人罪且
致人死亡者,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或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的案件,才需负有刑事法律责任。此外,依据前述第三款法律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但尚未成年(未满18周岁)的
当事人,应视情形分别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而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被
判刑罚者,行政机关则会要求其家长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管理和教育,如有需要,还可依法采取专门矫治措施实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