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未成年子女的
法定代理人,
监护权一般需要承担至其年龄达到十八岁为止。在法律领域,这个年龄通常被视为成人的界定标准,意味着具备了彻底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自完成各种民事法律行动。然而,若这位年满十八岁的孩子,由于智力或精神方面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导致仍然无法充分理解自身行为,那么其法定代理人和
监护人还是必须继续履行他们的
监护责任。此外,若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中,例如虽已成年却仍在接受中学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孩子,或者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谋生的情况下,父母依然还有提供
抚养费用等监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