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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行使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行使代位权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法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生效且已届满的债权应该是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并已经到达了清偿期限。第二,被代位人以上诉或仲裁的形式向自己的债务人提出了权利诉求。换句话说,就是被代位人没有积极地去行使他应有的权利。第三,被代位人消极行使权利的行为将会直接或间接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代位人能够迅速采取行动来执行他的债权,那么,债权人的权益就有可能得到保障。第四,被代位人的债仅不属于那些只专属于当事人本身的债权类型。例如,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照顾与抚养、老年人的供养及遗产分配等原因所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就禁止进行代位行使。总的来说,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法定债权人方能依据法律规定来行使代位权。
最新修订: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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