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逮捕羁押期限届满是多少天

逮捕羁押期限届满是多少天

对于被逮捕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期限,通常长达两个月。但如果是案情复杂,且在限定期限内无法结束调查的情况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授权,可以延长一个月。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即使在规定期限内也无法完成侦查,那么需要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才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时间:(一)在交通极其不便的偏远地区发生的重大而复杂的案件;(二)涉及重大犯罪团伙的案件;(三)发生流窜作案行为的重大而复杂的案件;以及(四)犯罪涉及的范围广泛、取证工作较为困难的重大而复杂的案件。另外,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并且根据相关法规,经延长的时间已经到期,但是仍然没有完成侦查任务的,则需要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方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调查时限。
最新修订:2024-10-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