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之前提往往具备如下要素:可能正面临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风险;有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罪行,假设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发生重大之社会危害性; 倘若有人身患严重疾病以致无法自行料理日常生活、正在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子女等情形出现,那么,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仍然不得引起重大社会危害性的产生;
关于案件之
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且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予以应对。
从程序方面考虑,首先,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和/或
近亲无疑都有着向案件处置机关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其次,在收到申请之后,案件处置机关有义务在短短三个工作日内对此进行审查并给出结论。如果审批结果为同意,则应责令被告人
家属提供
保证责任,或者缴纳相应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完成。值得强调的是,虽然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但案情其实尚未告一段落,被取保候审者仍须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制度,
保证随时接受
传唤与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