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两类:首先,是因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而签订的合同。
此类合同,若为纯获利性质或与本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符者,在经过了
法定代理人认可之后,即被视为合法有效;反之则属于非法无效的合同。
此外,若未经授权之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之名
签署合同时,也可归入这一范畴。
此种情况下,如未经被代理人事先书面确认,则不能产生代理人的
法律效力,相关责任应由
行为人自行承担。
对此类效力待定的合同,受到影响的第三方有权要求被代理人在一个月期限内出具是否追认的明确说明。
若被代理人没有发表任何观点或意见,将等同于拒绝追认。
在此之前,尽管合同尚
未生效,但善意的合同对方仍具有申请撤回的权益。
申请撤销可以通过正式书面通知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