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事宜的
处理方式主要分为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途径。
约定解除是指在
签订合同时,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并达成共识的关于何时能够
解除合同的条件设定。
而法定解除方面的情景则囊括了以下几种可能性:当不可预见与克服的外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在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即将到期之时,若某一方提前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的行为展现为不会履行或不愿意履行其对该合同应尽的主要义务;同样地,如果某一方已经较长时间未能
履行合同中主要的义务,即使经过合理的催促,该方也未能在所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以及当某一方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明显的违约现象出现,例如在履约的过程中的拖沓迟延,从而导致合同的原定目标无法被实现等等。
在处理结束后,合同的解除可能会产生如下几种结果:尚未被执行的部分将停止执行;已经完成履行的部分,将会依据实际履行的具体情况,结合合同的本质属性,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恢复原貌的行动,以及是否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修补措施,此外,任何一方都拥有权要求对方
赔偿因解除合同而可能产生的损失。
当然,尽管合同已经被解除,它并没有削弱合同中关于结账和清偿条款的完整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