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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情形

生效待定之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未成年人、智力障碍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有限责任行为人所实施的超出其相应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所允许范围内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则该行为的法律效力尚属待定状态。
其次,无代理权之人假冒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未经被代理人明确承认其效力,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行为并不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再者,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在权利人予以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获得处分权之前,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仍处于待定状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生效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有权追认的主体作出追认决定,那么该行为即从追认之日起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如果拒绝追认,则该行为自始至终都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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