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情况如下:第一,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订之协议,在获得其
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之后,该合同即具有
法律效力;反之,若未获追认,则该合同将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第二,当无权
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如未经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则此份合同对于被代理人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且需要由
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针对无所有权者处置他人财产时所签订的协议,若有权者进行追认或无所有者在订立合同时得到了
财产权,那么这份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然而,若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发生,该合同将仍然处于效力待定阶段。
总结来说,
效力待定合同最后的法律效力完全取决于有权者是否作出追认以及特定条件是否得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