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泱泱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
拘留措施主要划分为三大
类别——即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
在行政拘留期间,
被拘留人的亲属可在特定时间内享有合法的
探视权,具体的探视时段则是由相应的拘留场所来加以规定及决定。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刑事拘留阶段,亲属往往无法直接探望,而是仅能由其
委派的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与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至于司法拘留期间,亲属的探视时间规定则通常由负责执行拘留的机构来予以明确。
总而言之,由于
拘留种类的不同,亲属在拘留期间的探视时间限制也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因此,如果有亲属希望探视被拘留者,他们应当事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请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