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业公司倒闭,它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公司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好比你给别人打工,人家因为自身原因不做了,得给你一些补偿。
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这家物业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要是工作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多,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物业公司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得给员工开个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还得在十五天内帮员工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走。要是物业公司耍赖不给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跟公司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行,就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告状,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