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违约方终止合同所应承受的
赔偿责任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违约方通常无法单方面地
解除合同。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继续执行合同对违约方而言显然无利可图,并且这项合同的订立目的也无法得以切实实现,那么违约方可依据法定程序提
起诉讼以请求解除该项合同。
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法院经过全面深入地评估判断后最终支持了违约方的申请,那么违约方依然需要就其过去的
违约行为向对方支付相应的
损害赔偿金。
这笔
赔偿金额的范围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违约方原本预期能够获取到的所有利益,但是其总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全部损失。
此外,在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时还须进一步考虑到违约的严重性程度以及对方实际遭受的
经济损失等诸多复杂因素以此来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