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在尚未得到权利人确认并已实际履行的情形下,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若权利人最终予以确认,那么此份合同自签署之刻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已完成的履约行为亦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果权利人明确表示不予认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相对方有权向其发出催告,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追认的决定。
若权利人在此期间未能给出任何回应,则应视作其拒绝追认。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已完成的履约行为,可能需要根据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来判定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例来说,倘若善意的相对方在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便有权利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
总的来说,在确定法律后果时,必须全面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主观心态以及实际履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