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问题,答案需视情具体而定。
若父母完全自费购屋,并且在情势上明确表现出仅将其
赠予自己的孩子,同时这套房产在法律程序中记载于己方子女的名下,那无疑地,该套房产便归属于这位子女的个人财富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父母只不过是提供了部分资金,而由夫妻共担贷款还本付息,或父母并未作出明示该款项乃赠与某一方,此外,房屋亦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当涉及到
财产分配之际,法院将会充分考量父母为之付出的投资额以及夫妻两人在整个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公正的衡量与判断。
总的来说,房产所属权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关键在于
购房之时父母的真实意愿表达、实际
出资情况以及房屋在法律程序中的注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