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企业因经营所产生的
债务,原则上都将由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负责清偿。
然而,如果该公司被认定为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则各股东只需要在各自承诺的
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公司债务责任;而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他们也仅需在自己认购的股份额度内,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未履行其应尽的出资义务、有
抽逃出资行为、滥用股东权力导致公司
债权人权益受损等情况出现时,这些股东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当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时,必须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彻底的
清算与分配,以便能够顺利地偿还所有的债务。
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来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