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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期间全都是除斥期间吗

杨* 河南-商丘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26 14:00:36 389人阅读

撤销权的期间全都是除斥期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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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解撤销权期间性质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其行使期间通常属于除斥期间,像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行使等,此期间固定不变,一旦经过撤销权消灭。
(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期间,虽类似除斥期间,但表述为法定期间。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行使,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行使。
(三)判断撤销权期间性质,要依据具体撤销权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不能统一认定撤销权期间全是除斥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025-12-26 18: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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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权期间不全是除斥期间。通常,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间属除斥期间,如债权人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九十日内可行使。

2.赠与合同里,赠与人撤销权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为六个月内行使。这一年和六个月是法定期间,类似除斥期间但表述有别。

3.因此,判断撤销权期间性质,要结合具体撤销权类型和法律规定。

2025-12-26 17:3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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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撤销权的期间并非全是除斥期间,需依具体撤销权类型和法律规定判断。
法律解析: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像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等。不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一年和六个月对赠与合同撤销权而言,是法定期间,性质类似除斥期间,但表述有别。由此可见,不能笼统认为撤销权的期间都是除斥期间。如果大家在撤销权期间的认定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6 16:0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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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期间并非都属于除斥期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像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然而,赠与合同中撤销权期间有不同性质。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这一年和六个月是法定期间,类似除斥期间但表述有别。

为准确认定撤销权期间性质,当事人应仔细研读法律规定,明确所涉撤销权类型。在涉及相关法律事务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对期间性质判断失误而丧失权利。

2025-12-26 15:5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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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像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这体现了除斥期间的特征,即期间固定不变,一旦经过权利消灭。
(2)然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间虽类似除斥期间,但有不同表述。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属于法定期间。
由此可见,撤销权的期间不能简单认定全是除斥期间,需依据具体撤销权类型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

提醒:
在涉及撤销权问题时,要仔细区分不同情形下的撤销权期间性质,避免因误判期间性质导致权利丧失。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2025-12-26 14:04:20 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如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什么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所谓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之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债权并非是直接支配债务人财产的权利,而是向特定人请求特定行为的权利。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处分,以致债务给付行为成为不可能,就会直接侵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就是承认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行为时,得申请予以撤销的权利。目的出于防止债务人实施不正当的逃债行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此时债权尚不存在,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同时,债务人的行为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未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根本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例如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债务人的财产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则债权人无须通过行使撤销权保全自己的债权,而可以请求宣告债务人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受让人恶意,是指受让人从债务人处获得利益时,已明知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债权,而不考虑受让人是否具有侵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合同法第74条中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的“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既包括受让人知道债务人转让的财产价格明显低于一般的市场价格,同时还包括受让人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会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如果受让人仅知道该财产转让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不知该出让人(即债务人)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不能认定受让人有恶意从而行使撤销权。三、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如何规定《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什么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所谓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之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债权并非是直接支配债务人财产的权利,而是向特定人请求特定行为的权利。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处分,以致债务给付行为成为不可能,就会直接侵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就是承认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行为时,得申请予以撤销的权利。目的出于防止债务人实施不正当的逃债行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发生上述行为,此时债权尚不存在,不能认为该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且债务人为上述处分行为后债权人仍与债务人发生法律关系,表明债权人愿意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自不得请求撤销债务人发生在先的行为,所以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有效成立之后。同时,债务人的行为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未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根本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例如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债务人的财产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则债权人无须通过行使撤销权保全自己的债权,而可以请求宣告债务人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受让人恶意,是指受让人从债务人处获得利益时,已明知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债权,而不考虑受让人是否具有侵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合同法第74条中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的“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既包括受让人知道债务人转让的财产价格明显低于一般的市场价格,同时还包括受让人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会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如果受让人仅知道该财产转让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不知该出让人(即债务人)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不能认定受让人有恶意从而行使撤销权。三、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如何规定《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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