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构成主体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类人群: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订的合同、未经授权之
代理人签署的合同以及无权处分者缔结的合同。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根据以下所述的效力审查标准来做出判断: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的合同,经过其相关
法定代理人的确认并出具授权证明,方被认为是合法且具有约束力的;而对于无权
代理人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在未经被委托人明确认可之前,它并不生效,被委托人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作出是否追认的决定,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并未回复,那么就将被视为拒绝追认;另外,针对无权处分者所签订的合同,如果他们在事后获得了相应的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该合同便会被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