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交通警察对于
道路交通事故所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明确的法定时限要求。
通常来说,交通警察会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之后并完成必要的调查工作后的1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
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和出具工作。
但是,如若该事故的性质复杂或者涉及到需要进行专业性的检验和鉴定,则责任
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将会相应延长,具体期限为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
处理决定。
如果确实存在交警未能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形,您首先应当尝试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其中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交警方面无正当理由而故意拖延,那么您有权向其所属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反映问题,请求他们对此事进行监督和催促,以便尽快获得责任认定书。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存与事故有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例如现场照片、见证者的联系方式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在未来可能出现的维权行动中提供有力支持。
另外,如果因为交警未能按时出具责任认定书而给您带来了实际
经济损失,您也可以考虑通过
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