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效力待定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如追认权人选择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等方式对该合同予以确认,则这份合同便成为有效合同,
当事人需要按照
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如果追认权人明确表示拒绝承认该份合同的有效性,那么这份合同将从签署之日起立即失效,对合同双方都不再具有约束力;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由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唯有当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并对此追认后,该份合同才会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将被判定为
无效合同;另外,如果无权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了合同,但未经被代理人的事先授权和认可,那么这份合同对被代理人而言并不产生任何
法律效力;最后,在追认权人尚未作出明确表态的情况下,可以视作其已经拒绝追认该份合同。
在此期间,善意的
合同相对方享有撤销该份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