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印章的行为,涉嫌构成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对于此类罪行的
追诉时效期限,需要依据法定最高刑期来具体认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法定最高
刑罚为三年
有期徒刑,故其追诉时效期限应设定为五年。
换言之,自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五年仍未被司法机构察觉,则通常情况下将不再对其进行
刑事追责。
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
立案调查程序,或在人
民法院已受理有关案件后,
直接责任人仍刻意躲避调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制约。
同时,若
受害人在
追诉期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确认存在应当受理却未予受理的情形时,同样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