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破产时,理应付诸使用资金优先结算员工薪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破产财产需在首先满足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与共益
债务之后,再按照顺序依次偿还破产人
拖欠的
员工工资、以及为他们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提供支持的
医疗费、
伤残补贴以及
抚恤金。
同时,破产人还须对应当划入每位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及基本
医疗保险费进行补足,此外,对于法律以及行政
法规要求必须向员工支付的
赔偿金也需要在此阶段予以落实。
以上这些举措都是为了确保每位
劳动者能够充分行使其法定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
破产程序可能会变得异常纷繁复杂,因此,员工们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积极关注
破产清算的各种动态,以便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在破产后发现所在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其薪资,员工可以运用合法手段,例如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系争债权等等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