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解散时,财产分配需严格依照法定流程进行清算与清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1.首先需对合伙财产进行全面清算,包括合伙投入的财产、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产生的债权与债务。清算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
2.清偿顺序需遵循法定优先级,先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再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合伙债务。
3.清偿完毕后若有剩余财产,优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1)合伙公司解散时,需先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清算范围包括合伙投入的财产、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债权和债务。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
(2)清算后的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首先支付清算费用,接着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3)清偿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按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4)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醒:
合伙公司解散时应严格遵循法定清算及分配流程,避免因顺序错误或分配不当引发纠纷;普通合伙人需注意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建议清算前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操作合规。
(一)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后,需确定清算人开展清算工作。清算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自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二)清算合伙财产。清算范围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企业的债权和债务。
(三)按顺序清偿债务。清算后,先支付清算费用,再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其他债务。
(四)分配剩余财产。清偿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按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配。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公司解散时,第一步需对所有合伙财产进行全面清算,涵盖初始投入的资金与物资、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产,以及尚未结清的债权和债务。清算负责人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担任,也可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经超过半数合伙人同意,指定部分合伙人或委托外部人员担任。
财产清偿需遵循固定顺序,首先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接着依次发放职工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及支付法定补偿金,随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其他对外债务。
完成债务清偿后若仍有剩余财产,优先按照合伙协议中的约定分配;协议未明确或约定不清的,由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协商无果时,按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由所有合伙人平均分配。若合伙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结论:合伙公司解散时需先清算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依约定或法定规则分配,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公司解散财产分配需遵循规范流程。首先要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清算范围包括合伙投入的财产、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债权和债务。清算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偿债务需按固定顺序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再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债务。剩余财产的分配规则为,先按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在合伙公司解散财产分配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公司应该依法对雇员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是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补偿半个月工资。
专业解答一人公司清算以后优先清偿下列债务,剩余资产归自己所有。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一人公司剩余资产归该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是根据股权划分。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专业解答公司解散对员工的补偿是:1、按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当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且根据第四十二条,此三阶段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即使企业面临解散,也必须遵守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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